四中实习

 

在实习结束去教室准备和他们道别的那天我惴惴不安地幻想了无数个场景,诸如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望着那个我最喜欢的小男生说老师很舍不得你们可是老师要走了,班上的学生们停下在写作业的手,抬头冷淡地看我一眼,淡淡地回一声“哦”之类。因为相处的时间实在太短。于是在那个我连名字都还喊不出来的女生抱着送我的礼物走上台说“老师我们都好喜欢你”然后那个个子最高最调皮的男生带头喊“谢谢老师”的时候,我就不由自主地感动了一大把。一直到走出了四中,手机拍下最后的夕阳映衬着四中低矮的校门,骑车迎着冬天的寒风去王府井的路上还在吸着鼻子。

第一次去旁听自己班上的语文课。老师讲作文,话题是“味道”。老师给他们念于坚关于北京烤鸭或麦当劳的杂文,细细碎碎地笑声。我坐在教室侧边,手旁是浅绿色的书橱,上头摆了小黑板和正盛开的玫瑰花。我觉得歪着头在听课的他们都很幸福,只是他们自己可能都感受不到。高中生活早已离我太远,看到他们的时候我已经努力不去想我曾经受过的那些条条框框。在经历的时候我也觉得痛苦无比,高三还单纯快乐些,最可怕的日子是不想去学习坐在教室里却不知该干什么的时间。

那个我当时还以为是女生的最喜欢的小正太写他尝尝自己鼻涕和汗水的味道,老师边念边笑,说你小时候这么重口味啊。班上同学纷纷叫嚷:老师他现在还这样!有同学题记引了《恋爱的犀牛》中马路说的那段话,关于黄昏和鼻子和世界上的人们散发出的气味,最后的文章却写成了关于嗅觉的科普文。

我想起我高中上过的无数节乏味的语文课。面对那些只会念课文和默写古诗词的老师,我从没有一刻坐在教室里感觉突然有束光在亮,指引我就往那个方向。老师从来不喜欢我,因为我那些被冠以离经叛道之名而从未被念过的作文,因为我总在她的课上玩自己的,考试却能偶尔考第一,这就等同于告诉全班同学,她上课讲的都是废话。

给他们讲海明威。备课的那一个星期一直坐在四中办公室看《巴黎的盛宴》,我好像也能看到巴黎的初春没完没了的冷雨,那像乌鸦或是铜币一样清冷好看的姑娘。课上得比我预想得还要糟糕。糊涂带过的表格,以及喊完上课就大脑空白,让他们傻站着面面相觑以及傻笑的半分钟,到最后也没想起来该说“同学们好”,只好说,你们坐下吧。我觉得最后院系那位教比较文学的指导老师匆匆离去叮嘱我向我的指导班主任兼博士师姐好好学习时一定是觉得目不忍视。就这样我也还是硬撑着讲完了马尔克斯和福克纳的段子,还放了菲茨杰拉德和艾略特的帅照,最后还顽强念完了海明威在诺贝尔文学奖授奖仪式上的代讲话稿。讲完两课时去吃午饭时内心一片悲戚。其实我上课的目的不过是想他们能知道,《老人与海》不是那么无聊的一本打鲨鱼最后还落得两手空的小说,海明威本人也是个货真价实的传奇。虽然这些我也大都是在备课的那一个星期才知道。

我在四中的一个月,老杨正是刚去云龙下乡支教。在大理下属的一个在山区的县城下属的村中学。他说他们那儿的初中生,问起日后打算干嘛时,都说要讨媳妇,生了娃娃回家打核桃。这时候的四中孩子们正在讲台上与同学们分享他们的师兄北岛的《城门开》,吃着北一女来交流的台妹们带来的凤梨酥,在课堂上师大博士毕业的老师给他们看《恋爱的犀牛》,课后带他们排练为戏剧节准备的话剧。我知道这样的比较毫无意义,只是我也想明白,如果单为自己的意义,在四中当老师教那些未来的北大学子,和在云龙当老师教那些打核桃的孩子会有什么区别?如果那群打核桃的孩子能有一个因为我而觉得未来有束光照亮某段黑暗的路,我就会觉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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